在 Halal清真认证物料申报表的填写环节中,部分企业将 生产商和供应商都填了自己。 例如 : 企业是从农户购买生姜后,自制生姜油,在填写物料表时,却填写成自产的生姜油, 正确填写应为生姜 -采购自农户 。这样看似微不足道的小问题,会在清真认证的资料审核环节或是实地验厂的文审环节留下隐患,影响整个认证的完成进度。因此在填写 物料申报表时,请企业严格 按照以下物料表填写原则进行。 1.物料信息标注规范 所有物料信息必须 以中英文对照形式清晰标注 : 基础信息标注 物料名称: 物料名称完整, 与仓库库存系统完全一致,中英文对照(如:乳清粉 Whey Powder)。 生产商:公司全称 ——中英文。 供应商:公司全称 ——中英文。 原产国:按海关标准标注(如:马来西亚 Malaysia)。 有清真证书:标注机构名(如 JAKIM/MUIS)、证书编号、有效期,并 写明采购的物料 对应 证书上的 产品项(如 No.3 )。 无清真证书:提供支持文件(工艺流程图、清真声明、质检报告 / COA/MSDS )。 2.物料来源如实填报 企业在填写物料信息时,应严格根据物料的实际获取方式和生产环节进行填报: 若物料为外购原料经企业加工后形成新产品,应填写原始采购物料及 生产 商(如 “生姜-采购自农户”)。 若供应商非生产商(如贸易公司),且物料经由供应商采购,应同时填写生产商信息及供应商信息。 禁止混淆角色:不得将外购原料直接标注为 “自产”,必须区分“供应商”和“生产商”(对物料进行加工的企业自身)。 核心要求:确保供应链各环节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真实反映物料的来源与加工责任主体。

常见问题

填写清真认证物料申报表时,生产商和供应商应如何如实填报?
企业应严格根据物料的实际获取方式和生产环节填报,禁止混淆角色:不得将外购原料直接标注为「自产」,必须区分「供应商」和「生产商」(对物料进行加工的企业自身)。例如企业从农户购买生姜后自制生姜油,应填写为「生姜-采购自农户」,而非填成自产的生姜油。若物料为外购原料经加工后形成新产品,应填写原始采购物料及生产商;若供应商非生产商(如贸易公司),应同时填写生产商信息及供应商信息。核心要求是确保供应链各环节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真实反映物料来源与加工责任主体。
清真认证物料申报表对物料信息标注有哪些规范?
所有物料信息必须以中英文对照形式清晰标注:物料名称须完整且与仓库库存系统完全一致(如乳清粉Whey Powder);生产商和供应商均填公司全称中英文;原产国按海关标准标注(如马来西亚Malaysia);有清真证书的需标注机构名(如JAKIM/MUIS)、证书编号、有效期,并写明采购物料对应证书上的产品项;无清真证书的需提供支持文件(工艺流程图、清真声明、质检报告/COA/M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