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张表看全序列
| 日期 | 法令 / 事件 | 内容 | 对中国出口商意味着什么 | 官方来源 |
|---|---|---|---|---|
| 2014-10-17 | UU 33/2014《清真产品保障法》 | 进入、流通、交易于印尼的产品须持清真证书,强制分阶段实施 | 一切强制要求的法律源头 | 印尼法律 |
| 2019-10-17 | PP 31/2019 | 强制清真第一阶段启动,BPJPH 承接发证 | 印尼清真证书自此由政府机构 BPJPH 签发,LPH 负责审核 | 印尼政府条例 |
| 2021-12-27 | KMA 1360/2021 | 豁免原料清单(Positive List):天然未加工、无禁用成分风险、不接触禁用物的化学品等 | 2026-08-31 起由 Kepkaban BPJPH 301/2026 接替(见下),历史上的判定依据 | 印尼宗教部决定 |
| 2023 | Kep. BPJPH No.88/2023 | 进口清真产品标签:印尼清真标 + 境外证书登记号;或与被认可境外机构 logo 并列 + 登记号 | 持境外证书进印尼,包装怎么印有法定写法 | BPJPH 决定(WTO 通报 G/TBT/N/IDN/174/Add.1) |
| 2024-10-18 | PP 42/2024 | 中大型企业食品饮料等强制全面生效;进口产品与小微企业延至 2026-10-17;后续品类 2029、2034 | 现行时间表的依据 | 印尼政府条例 |
| 2025-06-25 | BPJPH 在 WTO TBT 会议表态 | 非清真产品可进口,但须清楚标注;境外证书须在 SIHALAL 登记取得登记号 | 「先标非清真继续卖」是法定选项,不是灰色地带 | BPJPH 官网 |
| 2026-03-05 | 印尼政府在 WTO 场合表态 | 「Wajib Halal Oktober 2026」维持,不打算再给额外过渡期 | 官方立场是不再延;历史上曾从 2024-10 延到 2026-10 | 印尼政府 / WTO |
| 2026-05-11 | PerBPJPH 2/2026 | 行政处罚细则:逾期未取证 → 书面警告 → 30 个工作日内整改 → 否则下架;其他违规 14 个工作日 → 罚款和/或下架 | 「过了 10-18 会怎样」有了明确答案 | BPJPH 规章 |
| 2026-07-23 | PerBPJPH 3/2026 | 非清真标注(Keterangan Tidak Halal)两种法定样式;即日生效;在市产品 12 个月内换标 | 不做清真认证的产品怎么标,有了唯一合法写法 | BPJPH 规章(BN 2026/512) |
| 2026-07-23 至 08-28 | BPJPH 向 WTO 通报四部草案 | 188 号:持证企业每年报告、每四年评估一次;189 号:证书信息变更程序;192 号:转基因产品清真保障体系指南;193 号:清真监督员条例。评议截止 09-21 / 10-27 | 拿证之后的义务将成体系,见第五节;定稿前按草案看 | WTO TBT 通报 G/TBT/N/IDN/188、189、192、193 |
| 2026-08-31 | Kepkaban BPJPH 301/2026 | 新版豁免清单:九条判据、七大类(植物来源、非屠宰的清真动物来源、藻类、天然水、化学纯化物、非微生物发酵合成品、纯棉等)+「最小加工」清单(清洗、冷冻、干燥、盐渍、研磨等) | 原料与产品要不要清真证据,改按这份清单查;文本写自签署起 6 个月后施行(约 2027 年 3 月),BPJPH 对外口径是已按新清单执行,以后续文件为准 | BPJPH 首长决定(正式副本 201 页,LPPOM 转载) |
| 2026-09-09 | PerBPJPH 4/2026 生效 | 进口清真及非清真产品装运前合规核查的规章生效 | 执行机构、收费标准与操作细则以 BPJPH 正式公布为准;本文暂不展开 | BPJPH 规章(BN 2026/556);商务部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09-03 预警 |
| 2026-09-15 | 总统办公厅(KSP)跨部委协调会 | 「Wajib Halal 实施定在 2026-10-18,是法律的授权,必须执行」;点名进口产品与原料要在原产国就明确合规确认机制 | 官方再次确认不延;进口环节被单独点名 | BPJPH 官方通稿;Antara 09-17 |
| 2026-09-17 | 贸易部长表态 | 「清真认证不是进口禁限类目(lartas),货可以进来,但流通时必须有证」 | 海关口岸不设禁限,流通时必须持证;口岸与流通两端如何衔接,以 10 月后实际执行为准 | Antara / Bisnis 09-18 |
| 2026-09-21 至 09-24 | BPJPH 负责人三次表态;MUI「Wajib Halal Oktober 2026」论坛 | 一周内三次「不再推迟」(「执行时可以用劝导的方式软化,但规则就是规则」);MUI 副主席「10 月 18 日所有执行方都准备好了」;贸易部司长再次说明「不是 lartas」,SiHalal–INATRADE–SINSW 三系统正在打通 | 日期没有变;负责人口头提到「对说自己还有库存的企业会考虑宽限」,但没有任何书面文件,不能据此推迟办理 | MUI Digital 09-24;RRI / Langit7 09-25 |
| 2026-09-24 | BPJPH 向 WTO 通报 197 号草案 | 加工服务(代工 maklon、共享厨房、水处理、碾磨等)的清真保障体系(SJPH)实施指南草案,适用范围写明含境外企业,评议至 11-23 | 用代工厂出口印尼的品牌客户直接相关,见第五节 | WTO TBT 通报 G/TBT/N/IDN/197 |
| 2026-10-05 | BPJPH 负责人表态(官网新闻稿) | 「实施不是压制式的,没有强迫、没有扫荡;没准备好的企业告诉我们,会给时间与陪伴;不想贴清真标的产品不必,但不得在未达标时声称清真」 | 执行姿态是劝导优先;日期没有变 | BPJPH 官网 |
| 2026-10-08 | MUI 实施交流论坛 | 政府、MUI 与中央级伊斯兰社团重申 10-18 照常执行 | 再一次官方确认 | VIVA 10-08 |
| 2026-10-09 | BPJPH 负责人记者会;经济统筹部表态 | 「10-18 照常实施,没有延期;政府正为特定情形制定专门规定(ketentuan khusus),特别是 UMK 产品与进口产品(原料 / 辅料、日用品),让执行有序、相称、不干扰企业经营」;经济统筹部副部长:技术规则(Perban BPJPH)最迟 10-11 定稿,分阶段安排由该条例确定 | 日期不变;过渡安排的形式、期限、是否覆盖进口成品,以 BPJPH 发布的文本为准,文本未出前不能当作「可以晚办」 | BPJPH 官方新闻稿(VIVA / Pikiran Rakyat 10-09、ANTARA 10-10);periskop.id 10-09 |
| 2026-10-17 | 取证截止 | 进口产品、小微企业食品饮料等七类产品持证的最后一天 | A 类(已在印尼销售)客户的断供风险线 | PP 42/2024 |
| 2026-10-18 | 强制执法开始 | 七类产品无证不得流通,除非合规标注非清真;按 PerBPJPH 2/2026 处罚 | 还没进印尼的企业:这是入场门槛,不是期限;BPJPH 预告的专门规定如发布,以其文本为准 | PP 42/2024 |
| 2027-07-23 | 非清真换标截止 | PerBPJPH 3/2026 给在市产品的 12 个月调整期到期 | 走非清真路线的产品包装要在此前换成法定样式 | PerBPJPH 3/2026 第 28 条 |
| 2029-10-17 | 下一阶段 | 非处方药、B 类医疗器械 | 药械企业的时间表 | PP 42/2024 |
| 2034-10-17 | 再下一阶段 | 处方药、C 类医疗器械 | 同上 | PP 42/2024 |
二、10-18 起强制的七类产品(BPJPH 官网原文)
依 PP 42/2024,自 2026-10-18 起须持清真证书的产品类别为:
- (1) 食品与饮料
- (2) 屠宰产品与屠宰服务
- (3) 化妆品
- (4) 化学品与转基因产品
- (5) 天然药、准药与保健品
- (6)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与加工助剂
- (7) 日用品(barang gunaan):服装与配饰、家庭卫生用品、家用器具、礼拜用品、文具、办公用品、A 类(低风险)医疗器械
前六类多数出口商已有预期,第 (7) 类常被忽略——服装、文具、办公用品、家用器具也在清单里。未列明的产品在境外证书登记时按 BPJPH 通函 No.2/2026 的机制归类。
原料与产品是否豁免,2026-08-31 起按 Kepkaban BPJPH 301/2026 判断(依 PP 42/2024 第 70 条接替 KMA 1360/2021 的角色)。九条判据:天然或最小加工;无接触非清真物的风险;非保护动植物;无害、不含麻醉 / 精神药物 / 尼古丁;非禁用;单一组分;不改变原料来源;不加添加剂 / 助剂,或所加者本身也在豁免清单。七大类:植物来源;非屠宰的清真动物来源(有鳍鱼、甲壳类、软体类、海参、鳗、鲜奶、蛋等逐项列出);藻类;天然水;化学品与天然物纯化物;非微生物发酵来源的合成化学品;纯棉、纤维素及其衍生物、聚乙烯等。经清洗、去皮、冷却、冷冻、切割、干燥、盐渍、研磨、漂烫、加热、均质、离心、过筛、过滤、压榨、蒸发、分选分级、分馏等「最小加工」处理的,仍算豁免;调味、裹粉、罐头等再加工产品仍须认证。豁免品不要求持证,但必要时须向 BPJPH 提交工艺流程、组成、CoA 等支持文件。生效日有两种口径:文本写自签署起 6 个月后施行(约 2027 年 3 月),BPJPH 对外口径是已按新清单执行,以 BPJPH 后续文件为准。
三、过了 10-18 会怎样:处罚链(PerBPJPH 2/2026)
PerBPJPH 2/2026 第 17 条列出 13 类违规。与出口商最相关的三条:
过了分阶段期限仍未持证:书面警告和/或下架;收到警告后 30 个工作日内整改,不整改则下架。
持境外证书但未登记、或登记号未紧邻清真标签、或未续登记:中大型企业可处罚款和/或下架;14 个工作日内整改。
含禁用成分却未标注非清真:书面警告,产品须下架直至完成标注,并可能被公开通报。
处罚决定在作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送达;对罚款、撤证、下架三类可提出复议。
四、不做清真认证的产品怎么标(PerBPJPH 3/2026)
只有两种法定样式:含猪源及其衍生物的产品,红字「MENGANDUNG BABI」加猪的图形,置于红色长方框、白底;其他禁用成分或生产过程不符清真保障体系的产品,红字「NON HALAL」,红框白底。底色为红色时可换成对比足够的颜色。
位置与耐久:标在消费者拿到的外层包装和/或产品本体,放在容易看到的位置,不得被图案遮蔽,须耐久不脱落。散装产品标在容器或分装器上,并备成分、流程、检测报告或声明函。
时间:该规章 2026-07-23 颁布即生效;此前已在印尼市场的产品有 12 个月调整期,至 2027-07-23。
五、拿证之后:BPJPH 已向 WTO 通报的五部草案(据草案,定稿后更新)
2026 年 7 月 23 日至 9 月 24 日,BPJPH 向 WTO 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连续通报了五部与持证企业直接相关的草案。它们尚未定稿,本节内容以草案原文为准,定稿后按正式文本更新;对企业的意义是:拿到证书不是终点,持证期间的报告、评估与变更义务正在成体系。
189 号 · 证书更新(pembaruan)程序(评议已于 09-21 截止):拿证后改原料组成和 / 或改生产设施地点,就必须更新证书,证书号不变。草案附件把两条路的边界画清:新增或替换的原料「须认证且已有证书」或「属豁免类」、减少原料、减少生产环节 → 向 BPJPH 报告即可(2 个工作日审,出原料组成变更批准函);新增或替换的原料是「境外来源、须认证但还没有证书 / 没有境外证书登记号」、新增或替换任一生产环节、加产品、加生产地点、加商标 → 须经清真检验机构(LPH)检查(原料变化远程审,工艺变化到厂现场审;境外 10 个工作日可延 10 个;再送 MUI 出法特瓦);多项变更里只要有一项属检查类,整包按检查走。附件明写换原料品牌、换原料生产商 / 经销商都算「新增 / 替换原料」——换供应商不是无事,至少要报告。只适用于 BPJPH 直发的证书。哪类变更属于报备、哪类要补审,见换供应商、改配方、新增产线,清真证书还有效吗。
188 号 · 持证后的持续评估(评议已于 09-21 截止):持 BPJPH 直发证书的企业每四年接受一次清真保障体系(SJPH)实施检查,取得「产品清真一致性证明」(有效 4 年,从首张证书签发日起算,到期前 3 个月系统提醒);每年报告三件事——原料与生产过程变化(或「无变更声明」)、内部审核结果、管理评审,不报告即视为不合规,发现变化须在 3 个月内走证书更新或数据变更。中型、大型与境外企业一律要做一致性检查,方式按有没有按时报告分:按时报告的由检验机构远程(视频看现场)检查,不报告的由 BPJPH 与检验机构现场检查;风险分级只用于小微企业。境外企业通过进口商或在印尼有住所的正式代表提交申请;检查 15 个工作日,境外可延 15 个工作日;三项年度报告不收费,检查费不高于申请证书的费用,境外企业自费;现有持证企业 1 年内分两步对齐。
193 号 · 清真监督员条例(评议至 10-27):十章二十八条。对境外企业,草案第 16 条写的是:监督员只能为 1 家企业指定;人须是该国国民或常住该国的外籍人士——即人在企业所在国,不是驻印尼;与企业有劳动 / 聘用协议;同时持培训证与能力证;经 SIHALAL 注册。所在国相关信仰群体为少数时,企业可与当地有法人资格的伊斯兰社团合作。资格要件:信仰要件沿用 UU 33/2014 第 28 条、年满 18 岁、具备清真教法知识(培训证和 / 或能力证);违规或连续四年未被任何企业指定将被撤销注册号;已任命的监督员有两年对齐期。监督员一岗怎么配,见印尼清真监督员。
197 号 · 加工服务(Jasa Pengolahan)SJPH 实施指南草案(09-24 通报,评议至 11-23):覆盖代工(maklon)、共享厨房、水处理、碾磨等加工服务,限于食品 / 饮料 / 药品 / 化妆品相关,适用范围写明含境外企业。草案要求:不论原料由委托方提供还是代工厂自购,确保原料清真状态的责任在加工服务方,每种原料要有可核验的凭证;清真产品的生产环节不得与含猪 / 犬等重度不洁物的产品共用,与中度不洁的非清真产品共用时再用前须按教法程序洁净并留书面程序与每次洁净的验证记录;被重度不洁污染的清真产品召回并销毁,涉事区域只允许洁净一次;内审至少每年一次并向 BPJPH 报告,原料组成或生产环节变化时更新证书。这份文件仍是未定稿的工作稿,细节随时可能改。对用 OEM / ODM 工厂出口印尼的品牌客户直接相关。
192 号 · 转基因产品清真保障体系指南(评议至 10-27):为使用基因工程技术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建立清真合规框架,涉及原料来源、生产过程与合规管理。
同期还有三部按品类的 SJPH 指南草案,只到「已通报 + 评议截止日」这一层:191 号(天然药 / 准药 / 保健品,评议已于 10-06 截止)、195 号(含动物源材料的日用品,评议至 11-06)、196 号(含动物源材料和 / 或酒精的医疗器械与家用卫生用品,评议至 11-13)。
六、两类企业,两条路
已经在印尼有销售的企业:10-18 是断供风险线。先判断路径——现有证书的发证机构如果与 BPJPH 有互认(可在 BPJPH 官网境外机构名录查询;截至 2026 年 9 月,BPJPH 已与 116 家境外机构签互认协议),走境外证书登记(SHLN),相对快;否则走 BPJPH 完整认证,配料追溯审核以月计。距 10-17 已不足两周,按常规周期(约 2.5 至 3 个月)现在启动完整认证已赶不上期限,应立即做三件事:能走登记的马上登记;对部分品类,按 PerBPJPH 3/2026 标注非清真继续销售是法定的过渡选项;同时关注 BPJPH 预告的「特定情形专门规定」(UMK 与进口原料辅料等,10 月中旬发布),发布后按其机制申请——文本未出前,不要把它当作「可以晚办」。
还没进入印尼的企业:10-18 对你不是期限,是入场门槛。先证后进即可,时间相对充裕,可以把材料做扎实,避免返工。
两类企业共同要做的:核对现有证书机构是否在互认名单;核对包装上的证书号与标签写法;把批号、生产日期、数量在单证间对齐。更多判断见印尼清真认证现在办还来得及吗与办印尼 BPJPH 认证该找谁。
看完时间表还拿不准自己的产品要不要办,先过三问。目标市场是否强制、产品是否属于常见认证品类且有客户询盘、同行是否多数已办,排先后按「法定强制 > 客户要求 > 渠道门槛 > 消费者偏好与同行资质」,还有确实不必办的三类产品,见我的产品有必要做清真认证吗:三问判断表。原料层面哪些要清真证书、哪些只需成分与来源说明,判定三步见印尼 KMA 1360/2021 豁免清单与原料判定三步(该文按 KMA 1360/2021 写成,2026-08-31 起的清单内容以本文第二节的 Kepkaban 301/2026 为准)。
七、关于雅各之星
雅各之星(SINOQUAL)经 PT SUCOFINDO(PERSERO)授权,作为其授权代表,推广 Sucofindo 在清真认证、印尼产品标准(SNI)与实验室测试方面的能力。授权书编号 0634/HALAL-IV/2026,有效至 2027-12-30;PT SUCOFINDO 系经印尼 BPJPH 认可的主要清真检验机构(LPH Utama),其 LPH 身份依据 BPJPH 主任决定 No.117/2020。
雅各之星自 2021 年起在印尼设本地办事处,为出口企业代办印尼 BPJPH 认证并提供 SNI、BPOM 等配套服务;雅各之星不自行发证。办理周期以我司经验计,印尼 BPJPH 约 2.5 至 3 个月,随品类与材料复杂度浮动。
更新记录
- 2026-10-10:序列表补入 Kepkaban 301/2026(08-31 新版豁免清单)、09-21 至 09-24 三次表态、09-24 WTO 197 号通报、10-05 / 10-08 / 10-09 三次表态;第二节与 FAQ 的原料豁免依据由 KMA 1360/2021 改为 301/2026;第五节由四部草案扩为五部(加 197 号),188 / 189 / 193 按 WTO 附件原文改写;第六节按距期限不足两周改写;4 号令一行措辞改为「以 BPJPH 正式公布为准」;FAQ 增「10-18 之后没拿到证的货会怎样」。
- 2026-09-21:撤下「装运前合规核查(PerBPJPH 4/2026)」一节及相关问答:该规章的执行机构名单与实施细则尚未公布,待明确后再作说明;序列表保留其生效日期。
- 2026-09-18:序列表补入 09-15 总统办公厅协调会与 09-17 贸易部长表态;第三节补 4 号令执行进度(指定机构与收费尚未公布);新增第六节「拿证之后」,收录 BPJPH 向 WTO 通报的 188、189、192、193 号草案;互认机构数更新为 116 家;FAQ 增两问。
- 2026-09-13:首发。收录 PerBPJPH 2/2026(处罚)、3/2026(非清真标注)、4/2026(装运前核查,09-09 生效),以及 BPJPH 官网公布的 10-18 七类产品清单。
常见问题
- 印尼 BPJPH 强制清真认证,不办会有什么后果?货物会被扣吗?
- 10-18 起,七类产品无有效清真证明不得在印尼流通,除非按规则合规标注非清真。后果按 PerBPJPH 2/2026 的处罚链走:书面警告、限期整改,逾期下架;持境外证书未登记或登记号不合规的,可罚款和/或下架;对进口商还可撤销证书或登记号、下架乃至销毁。已进入强制期的品类,先对时间表,再排认证。
- 2026-10-17 这个期限还会再延吗?
- 官方的立场是不再延——2026-03-05 在 WTO 场合、09-21 至 09-24 一周内三次、10-09 记者会,BPJPH 都说「不延期」;10-09 同时表示正为 UMK 与进口原料辅料等特定情形制定专门规定,执行以劝导为先、「不强迫、不扫荡」,技术规则预计 10 月中旬发布。另一面,这个期限历史上曾从 2024-10 推迟到 2026-10 一次。两句都是事实,不要押任何一边:按不延来准备;专门规定的过渡安排以 BPJPH 发布的文本为准,文本未出前不能当作「可以晚办」。
- 拿到 BPJPH 证书之后还有什么义务?
- 现行规则下,成分、工艺、产地等变更须先报备并经确认后才能使用。BPJPH 已向 WTO 通报的草案(2026 年 7 至 9 月)拟把持证义务成体系:每年报告原料与生产过程变化、内审结果与管理评审,每四年接受一次清真保障体系检查,境外企业按时报告即远程检查(188 号);变更按附件矩阵分别走报告或 LPH 检查,换供应商算换原料、至少要报告(189 号);境外企业须指定 1 名专属清真监督员,人在企业所在国,经 SIHALAL 注册并持培训证与能力证(193 号);用代工厂生产的,代工厂自身也要有清真保障体系(197 号)。以上均为草案,定稿后本文更新。
- 非清真产品还能进印尼吗?
- 能,但必须按 PerBPJPH 3/2026 的法定样式标注(含猪源为红字「MENGANDUNG BABI」加猪图形,其他为红字「NON HALAL」)。已在市产品的换标期到 2027-07-23。
- 我的原料要不要单独有清真证据?
- 2026-08-31 起按 Kepkaban BPJPH 301/2026 的新版豁免清单判断(接替 KMA 1360/2021 的角色):天然或仅经清洗、冷冻、干燥、盐渍、研磨等「最小加工」、无接触非清真物风险、单一组分、不加添加剂的原料在豁免之列,例如未加工或仅经冷冻 / 干制 / 盐渍的水产、鲜奶、蛋、纯棉;加了添加剂或经再加工的产品仍须清真证据。豁免品必要时须向 BPJPH 提交工艺流程、组成、CoA 等支持文件。清单文本写 2027 年 3 月起施行,BPJPH 口径是已按新清单执行,以其后续文件为准。未列明产品在境外证书登记时按 BPJPH 通函 No.2/2026 的机制归类。
- 怎么查我现有证书的发证机构是否被印尼承认?
- BPJPH 官网提供境外清真机构(LHLN)名录查询,含机构名、范围与有效期。发证机构在名录内且与生产地同国,才能走境外证书登记路径;不在名录内则需走 BPJPH 完整认证。
- 这些时间点的依据是什么?
- 法律依据为 UU 33/2014 与 PP 42/2024;三部 2026 年实施细则为 PerBPJPH 2/2026、3/2026、4/2026,豁免清单为 Kepkaban BPJPH 301/2026,均已对照原文;五部草案以 WTO 通报附件原文为准。本文为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以印尼 BPJPH 最新公告为准;本文随官方公告持续更新,更新记录见文末。
- 10-18 之后,还没拿到证的货到了印尼会怎样?
- 按 BPJPH 官员多次在公开场合(09-02 研讨会、10-01 进口商网络研讨会、10-09 记者会)的说明:清真认证不是进口禁限类目,没有清真标的货仍可入境,但分发给消费者之前必须完成合规标注,标可以在境内仓库完成;处罚按 PerBPJPH 2/2026 分级、劝导为先,书面警告起步。以上是公开场合的说明,以 BPJPH 书面规定与 10 月中旬发布的专门规定文本为准;不要据此推迟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