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科学家进行化妆品安全研究,并关注其他机构科学...
它是化妆品、药品,还是二者兼具? 抑或只是肥皂?
产品依法归类为化妆品还是药品取决于产品的预期用途。不同类型的产品适用不同的法律与条例。公司有时会违反法律,在营销化妆品时宣传具有药品功效,或者在营销药品时将其宣传为化妆品,却未遵守针对药品的要求。
法律如何定义化妆品?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法案)将化妆品定义为“旨在于人体上涂抹、倾倒、喷洒或 施用,或以其他方式用于人体……以清洁、美化、增进魅力或改变外观的物品”[FD&C 法案第 201(i) 节]。该定义涵盖的产品包括:皮肤保湿霜、香水、唇膏、指甲油、美妆品、清洁洗发水、烫发剂、染发 剂和除臭剂,以及任何旨在用作化妆产品成分的物质。
2022 年《化妆品监管现代化法案》 (MoCRA) 修正 FD&C 法案,纳入了“化妆产品”的定义,即“一 种化妆品成分制剂,其定性和定量组成已确定,用于最终产品中”[FD&C 法案第 361 节]。此新术语适 用于 FD&C 法案的这些修正条款。
法律如何定义药品?
FD&C 法案根据预期用途对药品进行了部分定义,即“旨在用于诊断、治疗、缓解、处理或预防疾病的 物品”以及“旨在影响人体或其他动物结构或任何功能的物品(食品除外)”[FD&C 法案第 201(g)(1) 节]。
产品如何能够同时是化妆品和药品?
有些产品同时满足化妆品和药品的定义。如果产品具有多种预期用途,就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例如, 去屑洗发水既是化妆品,因为它的预期用途是清洁头发;同时也是药品,因为它的预期用途是治疗头皮屑。其他化妆品/药品组合包括:含有氟化物并宣传可以清新口气和清洁牙齿的牙膏;兼具止汗功效的除 臭剂;以及宣传具有防晒功效的保湿霜和美妆品。此类产品必须同时符合化妆品和药品的要求。
“药妆品”又是什么?
FD&C 法案不承认“药妆品”这类产品。一件产品可以是药品、化妆品,或二者兼具,但“药妆品”一 词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如何确定产品的预期用途?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确定预期用途。以下是几个例子:
• 产品标签、广告、互联网或其他宣传材料中声明的功效。某些声明可能导致产品被视为药品,即使该产品在市场上作为化妆品营销。此类声明将产品定义为药品,因为其预期用途是治疗或预防 疾病,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人体的结构或功能。例如,声称产品可以促进头发生长、减少橘皮组 织、治疗静脉曲张、增加或减少皮肤黑色素(色素)的产生,或再生细胞。
• 消费者的认知,这可以通过产品的声誉来确定。这意味着要询问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原因以及他们 对产品的预期。
• 某些成分因具有众所周知的(对公众和行业来说)治疗用途而导致产品被视为药品。例如,牙膏中的氟化物。
这一原则也适用于“精油”。例如,一种以提升魅力为目的营销的香水属于化妆品。但如果香水的营销 宣传中包含某些“芳香疗法”的功效,例如声称其香味可以帮助消费者睡眠或戒烟,那么由于其预期用途,该产品就符合药品的定义。同样,仅仅是为了润滑皮肤和散发香味的按摩油属于化妆品;但如果该产品的预期用途是治疗病症,例如缓解肌肉疼痛,那么它就属于药品。
化妆品和药品的法律与条例有何不同?
以下信息并非对化妆品或药品法律与条例的完整描述,其目的仅在于提醒您注意化妆品和药品在审批、良好生产规范、注册和标签方面的法律与条例之间存在的一些重要区别和相似之处。有关药品法律与条 例的问题,应咨询 FDA 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 (CDER)。
审批要求有何不同?
根据 FD&C 法案,除着色剂外,化妆产品及其成分在上市前无需获得 FDA 的批准。但是,药品通常必 须通过新药申请 (NDA) 流程获得 FDA 的上市前批准,或者符合 FDA 非处方 (OTC) 药品审查机构制定的特定药品类别的“专论”。这些专论规定了 OTC 药品成分普遍被认为安全有效 (GRASE) 且未进行虚假宣传的条件。某些 OTC 药品可以未获 NDA 批准而继续销售,直至针对其药品类别的专论最终确定为条例。但是,一旦 FDA 对 OTC 药品类别的状态做出最终决定,此类产品必须要么获得批准的 NDA [FD&C 法案第 505(a) 和 (b) 节],要么符合 OTC 药品的相应专论。
这些术语是什么意思?
• NDA 是指药品申办方正式提议 FDA 批准某种药品在美国销售和营销的途径。FDA 只有在确 定,举例来说,数据足以证明该药品在其预期用途方面安全有效,并且益处大于风险后,才会批准 NDA。NDA 制度也适用于首次进入 OTC 市场的新成分和新适应症。例如,较新的 OTC 产品 (以前只能通过处方获得)首先要通过 NDA 制度获得批准,然后才能获准“转换为”OTC 状 态,这一步也是要通过 NDA 制度。
• FDA 已经发布了许多 OTC 药品类别的专论或规则。这些专论发布在《联邦公报》上,规定了非 处方药类别的要求,例如可以使用哪些成分以及预期用途是什么。OTC 专论涵盖的众多非处方药 类别包括:
o 痤疮药物
o 治疗头皮屑、脂溢性皮炎和牛皮癣的药物
o 防晒霜
您可以在 FDA 网站上的“开发和审批流程(药品)”下找到相关信息,特别是“药品的开发和审批方式”。如果您对 NDA 和 OTC 专论或药品监管的任何其他方面仍有疑问,请联系 CDER。
化妆品和药品是否有不同的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目前,FDA 已经发布了《行业指南草案: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以帮助行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确定可 能影响化妆产品质量的标准和问题。MoCRA 修正了 FD&C 法案,要求 FDA 为在美国分销的化妆产品 的生产或加工设施制定良好生产规范 (GMP) 要求。根据 MoCRA,FDA 必须在 2025 年 12 月 29 日之前制定这些化妆品 GMP 条例。法律将要求行业严格遵守这些 GMP 要求,但有一定的豁免。不符合这些 GMP 要求的化妆产品将被视为掺假化妆品 [FD&C 法案第 601(f) 节]。这些条例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并确保化妆产品未掺假或虚假宣传。
关于药品,法律要求严格遵守药品的 GMP 要求,并且有条例规定了药品的最低现行 GMP 要求 [《联邦 规则汇编》(CFR) 第 21 编第 210 和 211 部分]。不符合 GMP 要求的药品将被视为掺假药品 [FD&C 法 案第 501(a)(2)(B) 节]。
注册要求有何不同?
根据 MoCRA,化妆产品设施注册和化妆产品列名现在是强制规定,但对小型企业有一定的豁免。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化妆产品设施和产品的注册与列名”。同样,药品公司也必须向 FDA 注册他们的场所并列出药品 [FD&C法案第510 节;CFR 第 21 编第 207 部分]。请参阅“药品注册和列名系统 (DRLS 和 eDRLS)”。
标签要求有何不同?
化妆产品必须按照化妆品标签条例贴上标签。有关化妆品标签的指南以及化妆品标签相关条例的链接, 请参阅“化妆品标签”。
OTC 药品必须按照 OTC 药品条例贴上标签,包括 CFR 第 21 编第 201.66 部分所述的“药品说明”标签。OTC 药品/化妆产品组合必须使用 OTC 药品/化妆品组合标签。例如,药品成分必须按字母顺序列 为“活性成分”,然后是化妆品成分,按其含量降序排列,列为“非活性成分”。
如果是“肥皂”呢?
肥皂是需要特别解释的类别。这是因为“肥皂”的法规定义与人们通常使用该词的方式不同。符合“肥 皂”定义的产品不受 FD&C 法案条款的约束,因为——尽管该法案第 201(i)(1) 节在化妆品的定义中包含了“以清洁……的物品”——但第 201(i)(2) 节将肥皂排除在化妆品的定义之外。
FDA 如何定义“肥皂”?
并非所有作为肥皂营销的产品都符合 FDA 对该术语的定义。FDA 对“肥皂”一词的解释仅适用于以下情况:
• 产品中的大部分非挥发性物质由脂肪酸的碱金属盐组成,并且产品的去污性能归因于碱-脂肪酸化 合物,以及
• 该产品仅作为肥皂进行贴标签、销售和宣传 [CFR 第 21 编第 701.20 部分]。 符合此肥皂定义的产品受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CPSC) 的监管,而不受 FDA 的监管。有关这些产品的问题(例如安全和标签要求),请咨询 CPSC。
如果一种清洁剂不符合肥皂的所有标准……
如果一种旨在清洁人体的产品不符合上述所有肥皂标准,那么它就是化妆品或药品。例如:
如果产品:
• 由洗涤剂组成,或
• 主要由脂肪酸的碱金属盐组成,并且
• 不仅用于清洁,还用于其他化妆用途,
则该产品受化妆品条例的监管。化妆用途的例子包括:通过除臭、赋予使用者香味或滋润皮肤,让使用者更具魅力。
如果产品:
• 由洗涤剂组成,或
• 主要由脂肪酸的碱金属盐组成,并且
• 不仅用于清洁,还用于治疗、处理或预防疾病,或影响人体的结构或任何功能, 则该产品受药品条例的监管,或者可能同时受药品和化妆品条例的监管。例子包括抗菌清洁剂和也用于 治疗痤疮的清洁剂。
如果产品:
• 仅用于清洁人体,
• 具有消费者通常认为肥皂所具有的特性,并且
• 主要成分不是脂肪酸的碱金属盐,
则可以在标签上将其标识为肥皂,但它受化妆品条例的监管。